“十佳新事”评选候选——园区警方发出江苏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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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警方发出江苏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申报单位:园区公安


事迹概述:2018年9月3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发放了江苏省首批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于2018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苏州工作生活16年的台胞陈晓文女士,领到了江苏省首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内地(大陆)可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居住地政府及部门应为其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等便利。下一步,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还将逐步增设服务窗口,利用“互联网+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为港澳台居民提供预约办证、领证信息提醒等服务。